拿着纸条的手在颤抖,看着纸条不知何时添加的条款,顿时有些按耐不住了;不服气的质问路遥,什么时候加的,她却一本正经的告诉我,刚才她添完。还让我确认了;而且这上面签了我的名字,还按了手印,问我是不是想抵赖。
理亏的没再继续跟她争论,全当吃了哑巴亏。刚才也是气糊涂了,没注意到她添加的条款,稀里糊涂就盖了大手印。
乙方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。随时听候甲方的差遣。
本条款即日生效!
是不是以后我都摆脱不了路大小姐的折磨了,二十四小时开机,随时听候差遣;难道她半夜发神经,一个电话我就必须出现在她面前,这摆明了就是霸王条款吗?
实在是憋不出,就开口质问到:“欠你钱,我会想办法还你的,不过这一条是不是不合理,再说我也没义务履行。”
“万一你跑了怎么办,我找谁要钱去?”
“我......”
“好啦,我的意思......”路遥顿了顿,缓缓的说:“其实也是为了你着想,你看你欠我这么多钱。一时半会也还不起......”
“你到底想说什么?”
“要不这样,以后你每帮我完成一次任务,就抵消一百块?”
“真的?”似乎看到了希望,但又怕有诈,有些质疑的问她:“什么任务,不会很难完成吧!”
“其实也不难......”
急着问她到底是什么,路遥手托着下巴,若有所思的想着什么;然后跟我说就是一些小事情,比如买个早餐,跑个腿之类的,我哦了一声。觉得似乎很合理,也不是太苛刻;后来我就试探的问她能不能再点。
没想到她淡淡一笑,瞄了我一眼,说:“看你也不容易,这样吧。我大方一点,每次五百怎么样?”
“行,一言为定,你可不许反悔。”
路大小姐信口说来,从一百提到五百,怕她反悔,立马就答应了;这样一算的话,欠她五万,一次五百,忍一忍、熬一熬,用不出一年半载应该能还清了。
路遥冲我挥挥手,还假模假样的让我路上小心,说手机千万别关机了,随时听候她的差遣;突然我们之间的关系又发现了改变。
似乎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,好像一切都是早已安排好的,我们从陌生人变成了“朋友”,又从“朋友”变成了路人,可这一天的时间,我们又从路人变成了债务关系。
短短的几个小时,路遥成了可以随意使唤我的债主,而我大概也无法去否认这样的关系。
愿赌服输,只怪自己命不好。
等我回到家的时候,苏冉正靠在沙发上看电视,或许我的样子实在太狼狈;苏冉围了过来,问我一下午跑哪去了,没心情搭理她,总不能说替你好姐妹拧了一下午的包,才把手机要回来;可最后还是被她忽悠着,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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