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晚,叶宛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到家中,打开灯,看着空荡荡的家,她深深吸了一口气,随后把包扔在沙发上坐了下去。
现在她的身体素质真的不怎么样了,下午开了好久的会,她一直忙前忙后的,现在就感觉累瘫了,说到这件事情,她还来气呢,薄思唯怎么可以这样子对她,让她端茶送水的?!
哼!
脑子里胡思乱想了一通,她逐渐进入了梦乡……
“金之夏,这道题怎么写?”叶宛穿着白蓝色的校服站在金之夏身边,手中捧着一张卷子。
金之夏缓缓抬起头来,他同样穿着白蓝色的校服,不过刚才的他正趴在桌子上睡觉。
他淡淡地说:“抱歉,不会!”
叶宛可不依他:“金之夏,你这次考了年级第一,你还不会做,骗谁呢?还是说你是作弊得来的?”
她本来用的是一个激将法,没想到引起了周围人的探讨。
“我看就是抄的吧,他每天都睡觉,怎么可能会呢?”
“我也觉得,他看上去就不是那么喜欢学习的人!”
……
周围的同学先是讨论了他的外表,接着又不知道是谁开的头,大家又讨论起他的外貌。
要说金之夏简直是一个怪人的存在,他常年头发遮着半张脸,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,又常年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,经常上课睡觉,但是成绩就是好得很。
这个年纪的孩子还没到社会上去,只能比比成绩和衣服的牌子,因此他们只能打击金之夏别的方面来获得一点点的优越感。
往往依靠别人获得优越感的,都是很垃圾的。
但是叶宛是这儿的例外,她喜欢金之夏,已经喜欢了三年了。
这个感情还得从初中说起,要不说两个人有缘呢,叶宛和金之夏从小学就开始做同学,一直到高中。
初中两个人是同桌,一开始的叶宛就如同大家一样讨厌着金之夏,她特别想拨开他前面的那个刘海。
于是初二那个晚上他们留下来打扫卫生,叶宛趁金之夏不注意的时候,快速掀开了他的刘海,露出了一双迷人的眼睛。
那双凤眸是那样的无辜和清澈,直直地就照进了叶宛的心里。
年少情愫的萌动总是在一瞬间的,叶宛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金之夏。
但是年少的她又不像现在这么老练,自然是不知道怎么和金之夏在一起,于是总能做着奇奇怪怪的动作想要博得好感。
这次的事情也是其中小小的一个例子。
上课铃声响了,老师走了进来,同学们才散去,叶宛坐在椅子上有点惴惴不安。
她依旧和金之夏是同桌,课上到一半,她给金之夏递了一张纸条。
“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,当时我只是想用激将法让你教我。”
金之夏只看了一眼,就还了回去,然后开始看书。
叶宛从小被宠爱到大,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冷落,她委屈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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